合作双方应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从事特许经营的资格与能力。特许者一般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注册商标、商号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
3、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
4、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