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