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