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