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应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