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