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可以直接拨打110向公安局、派出所寻求救助,公安部门应当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对加害行为进行阻止。如果是长期施暴,可以向妇联举报,或者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劝阻、调解。也可以找律师直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