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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与相继运输有何区别

合同纠纷 2020-08-19 06:16 标签: 联运 合同 运输 区别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多对联运合同与相继运输的区别如下:

1、多式联运合同的运输方式多样,但相继运输只有一种运输方式;

2、两者中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制度不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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