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