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的最终解释权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格式合同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