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此类合同因为行为人没有代订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