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环境的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