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破产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0-08-17 22:56 标签: 破产 财产 范围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