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夫妻共同负责偿还,是谁欠的债,离婚时仍由该债务人偿还,配偶不用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