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