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共同收养的孩子离婚后归谁

婚姻家庭 2020-08-23 21:07 标签: 收养 孩子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