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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2020-08-02 22:10 标签: 情况下 离婚 过错方 可以 要求 损害赔偿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是重婚的第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家庭成员的。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的诉讼3、无过错方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另行起诉最后: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既包括物质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的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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