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审查材料。
4.出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