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手续有:
方法一: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在自愿情况下,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在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待民政局人员审核后,收回结婚证再发放离婚证。
方法二:诉讼离婚,向法院提交离婚民事诉讼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结婚证。
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即行宣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