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导致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