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护肤品、化妆品,剃须刀等一方专用的物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