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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后有义务扶养对方吗

婚姻家庭 2020-08-24 04:08 标签: 夫妻 分居 义务 扶养 对方

男女双方结婚后,又因为感情变化导致分居的,比如吵架后女方回娘家生活的,另一方又不想挽回夫妻感情的,可能会放任一方在外面生活。但是,双方现在只是分居并未离婚,一味放任一方在外自生自灭,不负担扶养义务的,可能会受到法律惩罚。

按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并且,扶养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共同生活扶养,即被扶养人与扶养义务人同住一起,另一种是定期支付扶养金,或以实物进行扶养,包括定期的体力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

因此,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并且,夫妻分居不能成为免除扶养义务的理由。

具体而言,夫妻之间虽然因为各种原因分开居住,即使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但是从法律上讲,仍然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需要受到婚姻法律的约束,因此,分居后夫妻之间在解除婚姻关系前仍然互负扶养义务。并且,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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