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的处理:
1、强制要约;
2、信息披露制度;
3、收购价最低标准制度;
4、承诺撤回权;
5、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诚信义务;
6、平等对待原则;
7、停复牌制度;
8、强制收购。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