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达成合意;
3、债权具有可转移性;
4、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