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要求交赃款不一定是犯罪证据,要求上缴赃款和证据的确认无关。上缴赃款并非是必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已经确认了具体涉案金额,不缴赃款,同样不能改变认定的犯罪金额。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