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债,只要是用于家庭共同投资,或者用于家庭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同偿还。
偿还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