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应当将回避的专家名单撤出,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记录在案:
(一)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