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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0-08-19 12:27 标签: 合同 保全 撤销权 行使 主体

主体为债权人。债权人还有权追加受益人或受让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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