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双方还并没有离婚,因此,双方的债务还是按照婚姻进行中的情况处理,婚前个人债务还是由个人承担,婚姻中共同债务,还是要双方共同承担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