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证据认定应当从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