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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的债务要如何证明

债权债务 2020-08-18 00:59 标签: 夫妻 离婚 债务 证明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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