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