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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护人了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8-24 10:45 标签: 没有 监护人 处理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

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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