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
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二、客观要件。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四、主观要件。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