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约定双方的基本情况;
(2)双方进行约定的原因;
(3)所约定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具体状况(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坐落等);
(4)现有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归属及未来所得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归属原则;
(5)现有债务的承担以及未来发生债务的承担;
(6)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处分及财产孳息归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