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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有哪些特殊规定内容吗

婚姻家庭 2020-08-24 14:18 标签: 外国人 办理 离婚 规定 内容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特殊规定:

(1)不论双方是自愿协议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照诉讼程序办理;

(2)涉外离婚案件,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我国法院可以予以受理;

(3)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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