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应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全资子公司,应该提交下列材料:
1、子公司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申请报告及其附件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子公司章程草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
4、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5、子公司拟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任职资格申请文件
6、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附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
7、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证券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子公司的承诺》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交减少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表
2、证券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减少业务种类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