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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谁承担

公司法务 2020-08-27 18:05 标签: 公司 设立 费用 承担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据此,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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