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如果违反了市场交易规则,是一种显失公平,如果使行为人产生误解的,是重大误解。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
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 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灭失。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仍然是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作用的,但是合同终止不再约束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权约定了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权利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消灭; 3、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也未催告的,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主张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该合理期限一般掌握在一年。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合同期满但协议未完的情况下不能走,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培训协议服务期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是可以提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拿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房屋赠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赠与的
先用抗辩权的行使的限制条件有:抗辩人通过合法手段在专利申请日前已掌握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并实际制造、使用或已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等等。 【法律依据】 《专利法》六十九条规定,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如果他人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使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了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的必要准备,则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他人仍有权继续在原有的范围内
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2、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3、如果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4、如果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