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相关法律适用的规定根据《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
如果装修公司没违约,定金是可以不退的,不过定金和违约金,装修公司只能收取一个,能退多少需要自己和装修公司协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老板不结工资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有劳动合同的也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工会追讨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收集对方欠工资的证据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 (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
若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包括下列要素: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该条款主要是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具体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租期届满后应如何处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续签的可能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要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2、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3、合同相关主体。必要时合同中应对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情况进行适当说明,以避免将来因签约主体问题而产生争议。 4、居间类型。居间通常包括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 5、居间服务内容。 6、有关订立
根据合同类型不同,生效时间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劳动报酬要约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
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该规定的表述,赠与合同应属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应当是合同的一般形态,任何合同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