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贷款起诉有用。拖欠贷款作为买卖合同纠纷的一种,是法院受理经济类案件的一大典型,当合同有约定时,您需要到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以及诉讼类文书,法院自然会根据案件事实公正处理,作出判决书强制客户付清货款。 另外需要注意: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解决纠纷的时间一般较长,如可以协商,先
公司法人章是不需要备案的,需要备案的是一些有关合同,财务相关公章,而在公安局备案只能代表备案的法人,并不能充分的代表着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
如果不还网贷会导致的结果: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 2.信用受损,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你的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 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可以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可支取现金的支票有现金支票、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 普通支票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法律依据】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
借钱给他人时需要注意: 1、借款用途要合法;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4、借条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5、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 6、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
借钱利息超过36%属于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放高利贷违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
借钱不还诉讼时效3年。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经济仲裁的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经济性。 经济仲裁的优点:自愿性、公正性、及时性、经济性、保密性、强制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经济仲裁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经济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如下: 一、受理。接受报案人报案材料,对报案人进行询问,并对案件进行案件登记。 二、立案。 三、侦查。 四、破案。 五、侦查终结。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经济纠纷民事诉讼状书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写清楚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联系方式等。 写清楚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联系方式等。 写清楚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事由及法律依据)。 最后写清楚起诉人和落款即可。
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