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在哪里办理,但一般情况下是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主动加班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劳务外包的流程如下: 1、初步了解双方的意向,确认彼此的资质,交换各自公司的基本情况并详细说明相关事宜; 2、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具体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各个工作岗位进行了解和实地考察; 3、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和用工单位的要求(包括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一套比较成熟的《劳务外包方案》,提交给用工单位审核; 4、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对《外包方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协商,
劳动者被迫离职补偿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
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如下: 1、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等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6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
农民工受伤后追索工伤赔偿的流程: 一、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的步骤。 三、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
在我国可以进行两次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离职多年后档案,劳动者在新单位就业的,转移到新单位;没有在新单位就业的,转移到劳动部门的人才市场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
工伤认定到期续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应当在工伤发生后一年以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可以按照人身伤害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