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不发工资的投诉方式是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伤保险待遇的强制执行,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由劳动者个人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由单位签字盖章,然后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
孕妇犯重大错误公司能辞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务合同的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请假规定超过3天,不请假缺勤算自动离职违法。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停职期间工是否资发放需要具体分析,企业对违纪职工用停工、停职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有法律、法规依据,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职检查期间扣发工资和生活费的做法。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
试用期已交转正申请未批复提前三天辞职不批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已经转正了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辞职,试用期已交转正申请未批复提前三天辞职不批的,劳动者可以等到30日到期再离职,或者可以直接离职,但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付出的代价更大。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有没有钱要根据工作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药费报销规定是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的报销要在三大名录范围内才行,对于超出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