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企业应严肃认真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若发生了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企业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并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以免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
科学的农民工讨薪途径如下: 1、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向劳动保障仲裁部门投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动者可用工资条或人证举证,或找监察部门到用人单位查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举证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双倍工资,就属于拖欠职工工资。用人单位拒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少于一年,双倍工资起算点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等于或多于一年,双倍工资起算点为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 2.劳动者犯了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 4.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致使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 6.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员工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严格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时明确约定录用条件。 2.用人单位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明。 3.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 4.用人单位需要书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
房补是否属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房补是按月发放的,则属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发生工伤,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确实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 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房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职工因工致残企业一般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