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合法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支付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
哺乳期辞退员工是不可以的。女性处于哺乳期的,在法律上是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的,在女性哺乳期予以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向该员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劳动合同延续到医疗期满,如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工龄来赔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应支付一个月待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旷工多少天解除合同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需要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涉外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需要有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还需要有仲裁协议。 【法律依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条规定,受案范围: (一)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案件。 (二)前款所述案件包括: 1、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 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3、国内争议案件
劳动防护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各个用人单位的不同工作环境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规定,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者试用期满未转正的,如果本身没有存在过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劳动合同按手印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