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拿的回来么:如果劳动者是非本市的户籍,解除劳动合同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需要的材料有 :身份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
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时限有哪几种情况:1、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即时解除,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提前三天通知的解除。3、提前三十天通知的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
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待遇有: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受到的处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带薪年休假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根据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既不按本企业工龄,又不按缴费年限计算,上年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是: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做工伤鉴定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支付,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先由申请方预付,鉴定结论与原结论相符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相符的,由原鉴定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一般情况下,不做工伤认定是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需要工伤认定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个人可以提出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承包企业的劳动关系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2、内部承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的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
提交工伤认定审核时间一般是六十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条规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