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1)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逾期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支付赔偿金。 (3)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
对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必须要做到合法,否则的话企业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
补缴社保是算连续缴纳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冲突。产假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
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 (1)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的理由的劳动争议。 (2)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因确认劳动合同效力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因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3)按争议的内容又可分为,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发
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 1、进行工伤认定。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
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