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架斗殴中的财产损失费应当由责任人来赔偿。损害了他人财产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计算出金额,直接以货币形式赔偿。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9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权责任法》第20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
校园暴力校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
企业搬迁应当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无证驾驶赔偿责任由过错方进行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
公交车门夹伤乘客,一般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
如果旅客对旅行社不满应该有以下维权方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原则: (一)消协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二)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 (三)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 (四)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 (六) 坚持舆论监督
校园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是损害事实客观存在。这是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 二是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必须是侵权行为造成的。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
人身权的特征如下: 1.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相联,不可分离。 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又与财产权和密切的联系。 3.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 侵害人身权赔偿内容如下: 1.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赔偿医疗费。 3.赔偿误工费。 4.赔偿护理费。 5.赔偿交通费。 6.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 7.赔偿残疾赔
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