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的,应由伤人者和学校进行赔偿,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 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标准应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确定;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遭受精神损伤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
学生意外伤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学生意外伤害标准赔偿一般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 1、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花费和损失确定。 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3、造
小孩在学校打架的,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是由法院或者公安局委托的鉴定机构,普通公民不能申请司法鉴定。 要进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申请伤残鉴定,并且提供医疗的正规单据,然后由法院才委托有关机构鉴定伤残。 法院委托鉴定的,是按照就近原则,如果本地司法鉴定机构有能力进行临床司法鉴定的,应当委托其进行鉴定; 如果本地没有司法鉴定的能力需要委托外地的双方鉴定机构鉴定的,经法官同意,才可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二)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
价格欺诈如何赔偿标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正常是赔偿原产品金额的一倍。如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金额是五万元以上但是没有达到二十万元的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并且还要处以售假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如果销售金额过大并且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还要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
伤情鉴定程序: 1.发生伤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对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对于有内伤的伤者,法医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进行鉴定。在伤情检
国家赔偿的法定时限的规定,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国家赔偿算损害赔偿案件范围,国家赔偿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等对民众造成人身或财产的伤害后依法对受害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特殊,是由侵权的机关对受害者履行赔偿的义务。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
不服行政处罚申诉书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根据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不同情况来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