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商场摔伤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商场负责人、也没有报警,而是事后才要求商场赔偿,就可能没办法提供相关的证据,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
车被划了没划痕险是不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没有投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进行赔偿。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
对方不赔偿: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 2、开庭审理。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
学生在校外进行打架斗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具体责任,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具体犯罪情节承担。如果学校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除非它能证明尽责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
汽车划痕险定损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赔偿处理四个方面来看。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 车身划痕险算法: 1、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2、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
我国国家赔偿法有四个司法解释。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 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项目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 具体标准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
顾客在商场撞伤,应该赔偿。 一、非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商场应当担承担的责任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
发到微信朋友圈上的视听资料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如果这些视听资料中有诽谤他人的情况,只要把这些视听资料保存好,下载打印出来都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 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
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是否是十倍赔偿的前提。 首先,从立法本意和社会效果来看,食品安全法宗旨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以造成了生命或财产等其他损害后果为前提,将不利于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惩治制假售假者的目的实现,有悖立法初衷。 其次,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实际上是支付了代价而没有得到相对应的回报,已经受到了价款损失,该损失应属于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中明确规定: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